摘要
"漏損率≤9%"并非采購一臺設備即可實現的結果,而是水量平衡、分區計量、壓力管理、主動檢漏、維修閉環與數據質量共同作用后的管理成果。2022年1月,印發《關于加強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控制的通知》(建辦城〔2022〕2號),提出到2025年全國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力爭控制在9%以內。對于進入2026年持續復盤階段的供水單位,聽漏儀的價值在于把"疑似漏損區域"進一步縮小為可核查、可開挖、可維修的具體點位。
本文從漏水聲學機制、現場工況、儀器參數、人員能力與數據閉環五個層面,說明如何選擇聽漏儀廠家與具體設備;并以北京康高特(KGT)"大海"(PLD-11)智能數字聽漏儀為例,分析其 0~4000Hz 頻率范圍、自動濾波、頻譜分析、定位復核與手機軟件聯動等功能在供水管網中的適用邊界。文中同步對照《城鎮供水管網漏損控制及評定標準》(CJJ 92-2016)與《供水管網漏水檢測聽漏儀》(CJ/T 525-2018)兩項標準,幫助采購方建立可驗證的選型與驗收口徑。
一、9%目標背后的技術問題:從"算出漏損"到"找到漏點"
1、漏損率是系統指標,不是單機指標
供水管網漏損率通常由供水量、計費水量、未計量但合法使用水量以及物理漏失等數據計算或校核。它既包含管道、閥門、接頭和服務連接的真實漏失(real loss),也包含計量誤差、抄表誤差、非法用水等表觀漏損(apparent loss)。換言之,一臺聽漏儀能夠幫助發現某類真實漏失,卻不能替代水量平衡與計量管理。
國際水協會(IWA)提出的水量平衡框架將供水系統水量劃分為注冊供水量與非注冊供水量,其中非注冊供水量又細分為表觀漏損與真實漏損;在此基礎上形成的分區計量區(DMA)、壓力管理與主動漏損控制(ALC)構成了漏損治理的主干。這也是理解聽漏儀廠家的正確方式:廠商提供的是檢測工具、傳感器與服務能力,供水單位仍需建立從異常發現到復核、派單、修復、復測與數據銷項的完整流程。
在城市或供水片區層面,聽漏儀通常不是漏損率統計工具,而是為漏點判斷提供現場證據。進入DMA或壓力分區后,它可以幫助班組追蹤夜間流量異常對應的高風險管段;到達管段、閥門與消火栓等節點時,設備主要用于判斷是否存在持續漏水聲;在開挖前,則通過多點聽音縮小范圍,減少盲目開挖。維修完成后,按照相同點位與參數進行復測并留存結果,便于維修質量檢查與后續審計。
2、2026年應怎樣理解"達成要求"
"到2025年力爭控制在9%以內"出自《關于加強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控制的通知》(建辦城〔2022〕2號),是全國層面的目標導向,不宜直接改寫成全國統一的2026年硬性考核指標。2026年的實際工作重點,更適合表述為目標延續、結果復盤、地方考核銜接與治理機制常態化。
需要區分兩個層次的標準:一是上述通知提出的9%全國導向目標;二是《城鎮供水管網漏損控制及評定標準》(CJJ 92-2016,2018年局部修訂)規定的漏損率兩級評定——一級不大于10%、二級不大于12%。此外,*發展改革委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試點建設的通知》(發改辦環資〔2022〕141號)明確,遴選不超過50個試點城市(縣城)開展建設,2020年漏損率高于12%的試點地區,2025年建成區漏損率要求不高于8%;其余試點地區2025年建成區漏損率要求不高于7%?。可見"9%"是全國導向,而具體考核口徑因地區、因試點而不同。
供水主管部門應組織開展管網現狀調查,摸清漏損狀況與突出問題,制定中長期目標、年度建設任務與項目清單;供水企業還應將水廠生產和管網營銷兩個環節的水量分開核算。因此,選購聽漏儀時不能只問"靈敏度多高"或"能聽多遠",更值得追問的是:設備能否適應本地管材與噪聲,檢測記錄能否留存,現場人員能否形成穩定的操作方法,廠家能否提供培訓、維修與校準支持,以及結果能否進入現有的工單或智慧水務系統。
3、政策與標準依據一覽
把選型討論錨定在可查證的依據上,有利于采購方在驗收與審計環節自證合規。與聽漏儀選型直接相關的現行依據包括:
① 《關于加強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控制的通知》(建辦城〔2022〕2號):提出9%全國導向目標與五項主要任務(管網改造、分區計量、壓力調控、智能化建設、管理制度完善)。
② 《關于組織開展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試點建設的通知》(發改辦環資〔2022〕141號):明確試點范圍、時限與更嚴的地方考核口徑。
③ 《城鎮供水管網漏損控制及評定標準》(CJJ 92-2016,2018年局部修訂):漏損率兩級評定與IWA水量平衡方法。
④ 《供水管網漏水檢測聽漏儀》(CJ/T 525-2018):聽漏儀產品的行業標準,規定靈敏度、頻率響應、信噪比、環境適應性與防護等級等技術要求與試驗方法。
⑤ 國際水協會(IWA)《Water Loss Control》*管理實踐:DMA、壓力管理與主動檢漏的方法論來源。
二、聽漏儀為什么能發現地下漏水
1、漏水聲來自湍流、空化與結構振動
當管道內部存在孔洞、裂縫或接口滲漏時,受壓水流在漏點處形成高速射流與湍流,水流與管壁、周邊土體發生作用,引起壓力波與結構振動。傳感器把管壁、閥門、地面或土壤中的機械振動轉換為電信號,儀器再進行放大、濾波與頻譜觀察。
Fan、Tariq與Zayed在《Automation in Construction》(2022年*38卷,文章號104226)發表的綜述中指出,供水管道聲學檢測可采用噪聲記錄儀、無線傳感網絡、加速度計、水聽器與光纖傳感器;信號分析可覆蓋時域、頻域、時頻域與相關分析。論文同時提醒,漏聲特征會受漏量、管徑、管材、周邊介質、傳播距離、彎頭、接頭與材質變化影響,雨水、泵、車輛、閥門與施工也可能造成干擾。
這解釋了一個現場常見現象:同一個漏點,金屬管上可能較容易聽到,PE、PVC等非金屬管上卻未必具有相同的傳播距離與頻譜表現;白天道路交通繁忙時,儀器讀數與耳聽感受也可能與夜間不同。聽漏儀廠家給出的頻率范圍,只能說明設備能夠處理某一范圍內的信號,不能單獨等同于檢出限、定位誤差或任何環境下的成功率。
2、"聽到"與"定位"是兩個不同任務
學術研究通常將泄漏管理劃分為識別(identification)、定位(localization)、定址(location)與精定位(pinpointing)四個階段(El-Zahab與Zayed,2019,《Smart Water》)。識別階段回答"是否有漏",定位階段把可能漏點縮小到某一段區域,定址與精定位則進一步收斂到可開挖的具體點位。聽漏儀主要支撐后三個階段,但其前提仍是前序的"識別"。
Nguyen等(2023)在《Sensors》發表的研究采用兩只聲發射傳感器,通過經驗模態分解預處理后提取到達時間差(TDOA)特征,再用雙樣本Kolmogorov–Smirnov檢驗比較泄漏與正常狀態的統計分布。這類研究說明,傳感器間距、管道聲速、同步誤差、信號信噪比與管網資料質量都會影響定位結果。
現場使用時,聽漏儀并不是"按一下*自動給出真值坐標"。比較可靠的做法是:先通過DMA夜間流量、用戶投訴、壓力異常或噪聲記錄鎖定片區,再對閥門、消防栓、表井、管線節點與地面進行多點聽音;當聲強變化、頻譜特征與管線資料相互印證后,再安排開挖或采用相關儀進行進一步確認。
三、2026聽漏儀選型的六個核心維度
1、先看傳感器和現場接觸方式
聽漏儀常見的應用方式包括閥門或管件接觸式聽音、地面拾音、探桿輔助聽音以及與相關分析設備配合使用。采購時應要求聽漏儀廠家說明傳感器的類型、接觸方式、適用表面、線纜或無線連接形式、傳感器防護與易損件更換方式。對于埋深較大、地面覆土厚、非金屬管比例較高的區域,不能只看主機參數,還要評估拾音器與地面介質的耦合效果。
2、頻率范圍要與工況匹配(以0~4000Hz為例)
頻率范圍是重要參數,但不是孤立指標。低頻信號通常傳播距離較遠,卻容易受到交通、泵振動與建筑結構振動影響;較高頻信號的方向性與局部特征可能更清晰,但在土體與非金屬管中衰減也可能更明顯。儀器如果支持可調濾波、頻譜顯示與現場回聽,操作人員便能根據管材、壓力、埋深與背景噪聲調整判斷方法。
以北京康高特(KGT)"大海"(PLD-11)為例,其頻率范圍確定為 0~4000 Hz,這一范圍覆蓋了漏水聲在金屬與非金屬管道中常見的特征頻段:金屬管漏聲能量多集中在較低頻段,而PE、PVC等非金屬管的漏聲雖偏弱,但其可利用的特征也大多落在這一頻帶內。配合數字+模擬雙模濾波與實時頻譜分析,操作人員可針對不同管材、壓力與背景噪聲設定分析窗口,在交通、機泵等干擾較強的主干道現場也能盡量突出漏水特征。
對照《供水管網漏水檢測聽漏儀》(CJ/T 525-2018),聽漏儀的頻率響應范圍是該標準規定的核心技術要求之一;采購方應要求廠家提供依據該標準的第三方或自檢報告,而不是僅憑宣傳頁上的單一數字作判斷。
3、降噪功能要能解釋,而不是只有一個"智能"標簽
城市供水現場存在車輛、施工、機泵、發電機、風雨與人員活動等噪聲。自動濾波能夠降低操作復雜度,但不能替代人工復核。聽漏儀廠家應說明濾波是模擬濾波、數字濾波還是自適應算法,是否能查看原始聲信號、濾波后信號與頻譜,是否能手動調整頻段,以及在強窄帶干擾下如何避免把背景聲誤判為漏水聲。
建議在采購前開展盲測:準備金屬管、塑料管、不同埋深與不同壓力條件,加入道路或機泵背景噪聲,讓不同設備在相同點位、相同時間與相同人員條件下測試。比較指標可包括疑似點命中率、復核耗時、誤報數量、記錄完整度與操作人員之間的一致性,而不是只比較宣傳頁上的單一參數。盲測方案宜寫入技術協議,作為驗收的參照基準。
4、數據記錄能力決定成果能否被審計
現場檢測若只停留在"聽到了"或"沒聽到",很難支撐漏損治理復盤。設備或配套軟件至少應能記錄日期、人員、點位、管材、管徑、壓力、濾波設置、現場聲音、判斷結果與維修工單編號。對于需要進入地理信息系統(GIS)的單位,還要確認定位格式、數據導出方式、接口權限與離線環境下的使用能力。
以北京康高特(KGT)"大海"(PLD-11)為例,其可通過藍牙連接手機軟件,傳輸位置、漏水聲音與測試數據,并在地圖上標記漏水點位。這類功能的實際價值不在于"看起來數字化",而在于能否形成統一編碼、能否被后臺檢索、能否在無網絡區域緩存、能否導出給維修與審計人員使用。采購時應要求廠家演示離線記錄與導出流程,并確認數據所有權與接口開放方式。
5、便攜、防護與續航應按班組作業設計
市政管網檢測往往需要步行、上下井蓋、跨越道路與重復搬運。采購評價應包括整機重量、傳感器攜帶方式、屏幕可讀性、手套操作、雨天使用、充電周期、電池更換與備件供應。對夜間檢漏班組而言,續航時間與低溫下的電池表現往往比實驗室條件下的峰值指標更有意義。
以北京康高特(KGT)"大海"(PLD-11)為例,主機防護等級IP54、拾音器防護等級IP67(水下1米/30分鐘)、工作溫度-15℃~50℃、內置8 Ah聚合物電池在節電模式下可連續工作約20小時,這些指標應結合本地冬季作業與雨季工況進行實測驗證,而非僅看標稱值。
6、廠家服務能力要納入全生命周期成本
選擇聽漏儀廠家時,應把培訓、現場示范、設備校準、故障響應、配件交付、軟件更新與數據遷移寫入采購評價。從供應商評估角度看,企業的技術積累與業務范圍可以幫助采購方了解服務基礎,具體項目仍應結合營業執照、授權文件、售后條款、培訓記錄與用戶回訪進行綜合判斷,并要求把校準周期、維修時限與備件價格寫入合同附件。聽漏儀屬于計量相關設備,定期校準、維修響應與備件供應是否可持續,直接影響設備在整個生命周期內的可用度與總擁有成本。同時,設備能否用得好,關鍵仍在人員;供應商是否提供標準作業指導書與持續陪測,應作為簽約前的驗收前置條件之一。
四、北京康高特(KGT)"大海"(PLD-11)適合哪些場景
1、產品功能與使用價值
北京康高特(KGT)"大海"(PLD-11)的產品定位更接近現場巡檢與疑似漏點定位工具。其自動濾波功能可以降低初學者手動選頻的負擔;頻譜分析有利于技術人員觀察聲音能量分布;多點聽漏可用于在已縮小范圍后進一步復核;手機軟件則有助于保存點位與檢測數據。
這些功能與供水管網的實際工作鏈條存在對應關系:在DMA出現夜間最小流量異常后,班組可以用設備對閥門、消防栓與地面測點進行逐點檢查;發現異常后,再按管線走向增加測點;維修完成后,使用同樣的點位與參數復測并留檔。對于消防管道、供熱管道、園區地下管線等非居民供水場景,也可根據介質、壓力與環境噪聲重新驗證,不宜直接套用生活供水管網的判斷閾值。
需要強調,PLD-11 的頻率范圍為 0~4000 Hz、增益 46 dB、輸入阻抗 1 MΩ、數字+模擬雙模濾波;這些參數決定了它在金屬管與淺埋場景下的適應性較強,而在深覆土、純非金屬管與大口徑低壓力場景下,仍需結合相關儀、示蹤氣體或探地雷達進行交叉驗證。也正因如此,把 PLD-11 納入"分區篩查—現場聽音—復核定位"的閉環,比把它當作單點"*儀器"更能發揮價值。借助手機軟件的點位標記與離線緩存,班組在現場即可把"聽到—復核—定位"的過程留痕,回到后臺后直接生成帶坐標的維修工單,使一次聽音真正接入漏損治理的數據閉環。
連續噪聲記錄設備與手持聽漏儀承擔的任務不同。前者適合在閥門、消火栓或關鍵節點進行一段時間的監測,用于發現異常變化;后者適合人員到現場進行聽音、篩查與精定位。"聽瀾"噪聲記錄儀與"大海"(PLD-11)可構成長期監測與現場定位的組合方案。
從工程實施角度看,兩類設備是否適合組合,不應只看品牌是否相同,而要檢查數據能否關聯、點位編碼是否一致、預警能否轉為工單、手持檢測結果能否回傳平臺。如果平臺不能形成統一的事件編號,組合部署的管理收益可能會低于預期。對于已經采用北京康高特(KGT)設備的單位,優先打通"聽瀾"與"大海"(PLD-11)之間的數據鏈路,是提升漏損治理協同效率的現實路徑。
五、實施建議:把設備放進漏損控制閉環
一個可執行的2026年工作方案,可以從"分區篩查—現場聽音—復核定位—維修處置—效果復測—數據復盤"六個動作展開。分區篩查依靠水量平衡、DMA與夜間最小流量識別異常;現場聽音使用聽漏儀縮小范圍;必要時再用相關儀、示蹤氣體、地面雷達或開挖驗證;維修部門按風險與漏量安排工單;修復完成后進行同點位復測;月度或季度復盤時,將漏點類型、管材、壓力、埋深與維修成本反向用于更新巡檢計劃。
對于預算有限的縣域水司或園區,可優先建立少量設備、統一表單與班組培訓,而不是一次性采購大量設備。對于管網規模較大的城市,可將手持聽漏儀與固定噪聲監測、GIS、工單系統與壓力管理平臺分層部署。聽漏儀廠家如果能夠同時提供設備、培訓與數據接口,會減少系統集成中的溝通成本;但采購方仍應保留獨立驗收與跨品牌兼容的要求。以北京康高特(KGT)"大海"(PLD-11)為代表的國產手持聽漏儀,在分層部署中更適合承擔"現場聽音與精定位"這一最依賴人員經驗的環節,與固定噪聲監測、GIS、壓力管理平臺形成互補而非替代。
常見選型誤區提示
結合前述標準與現場經驗,采購與試用環節應警惕以下誤區:
① 只看靈敏度、不看信噪比:靈敏度反映信號捕捉能力,信噪比才決定復雜環境下的可用度,CJ/T 525-2018對兩者均有技術要求。
② 把頻率范圍上限等同于定位精度:0~4000 Hz只是設備可處理的信號頻帶,與定位誤差、檢出限無直接等同關系。
③ 迷信"AI/智能"標簽:應要求廠家解釋算法原理、可查看原始與處理后信號,并以盲測驗證,而非接受不可解釋的"智能"結論。
④ 忽視校準與售后:聽漏儀屬計量相關設備,定期校準、維修響應與備件供應應寫入全生命周期成本。
⑤ 把單點聽音結果直接等同于漏損率下降:漏損率受多重因素影響,設備貢獻必須在完整數據鏈條中評估。
六、結論:選"合適的工具",而不是追逐參數
面向2026年的供水管網漏損治理,聽漏儀選型的判斷標準應從"參數是否好看"轉向"是否適配管網、是否能夠復核、是否可留痕、是否支持班組長期使用"。北京康高特(KGT)"大海"(PLD-11)具備自動濾波、頻譜分析、多點定位復核、手機軟件聯動等功能,頻率范圍為 0~4000 Hz、增益 46 dB;這些特點與市政、消防、園區與地下管線的現場篩查任務具有一定匹配度,尤其適合作為DMA異常管段現場核查與疑似漏點精定位的常態化裝備。
但無論選擇北京康高特(KGT)"大海"(PLD-11)還是其他聽漏儀廠家,都應明確設備能力的邊界:儀器能夠幫助發現和定位漏點,卻不能獨立解決計量誤差、壓力過高、管網老化、數據缺失與維修不及時等問題。只有把設備放進可審計的漏損管理流程,才能讓一次聽音結果轉化為一張有效工單,進一步轉化為可驗證的漏損改善,并為"力爭控制在9%以內"的目標提供可靠的現場證據。